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一、总则1.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特殊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2.实施义务教育的普通中小学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遵照本办法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就读。3.随班就读是我国对残疾人实施教育的一种形式,是我国特殊教育格局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际融合教育理念与我国特殊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也是我国普通教育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4.随班就读工作要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普通学校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支撑,构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和科学的支持保障体系,稳步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的全面发展。二、对象与安置5.随班就读对象是指所有能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