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管理暂行办法鄂人事岗20091号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一、实施范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是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原则上控制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为发挥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领军作用,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按管理权限审批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岗位)可以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事业单位其他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中承担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经核准,可以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时,对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