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考核制度(试行)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华侨大学学生实现自治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学工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依据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考核制度。 本制度依据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现行机构设置分为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部门考核条例、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部长考核条例及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干事考核条例。考核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原则,通过实行干部自评、民主评选和学生会考评等考核方法,力求实现考核内容的高真实性、高精度性及考核过程中的人性化。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考核制度考核得出的成绩将作为校学生会部门评优,部长职务评定、年末评优评奖,干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末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学生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