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省房地产业统计年报制度说明 一、制定江西省房地产业统计报表的目的: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搜集全省房地产业统计资料,检查、掌握各地、市、县房地产业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逐步推进房地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进程,为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范围:各地、市,县房地产系统所属的各种所制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等单位的经营活动。 三、报送程序和时间:各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市所辖范围内各县、市房地产部门、各单位的各项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并负责于每年二月底以前报送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时间由各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各地、市、县的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当地统计局一份。四、各地、市、县房地产统计人员必须执行统一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填报。江西省房地产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表1(4)=上年(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