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做好全区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有效监管和规范其排污行为,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管理效能,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火电、造纸行业企业证核发工作;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