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通知 建城1997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水务局: 城市节约用水是贯彻两个转变的方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1996593号),这对促进和指导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国城市节水管理的总体水平,创建节水型城市,发展节水型经济,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基础,为推动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工业节水管理水平,规范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根据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我国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将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深化工业节水工作,尽快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为实现节水型城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