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觅渡桥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试行稿)一、综合实践活动师资配备制度1、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遵循“个体自主开发与团体共同研究相结合”的指导方针。2、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相对固定。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指派一名教师为该班指导者,组织学生开展活动。3、学生全班外出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时,另行再安排一位教师协同组织管理。4、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稿)36年级每班建立综合实践活动弹性课时制(每班每周3课时)。负责活动的每一位指导教师按学校现行规定上课,每周两课时。5、学校建立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具体管理由教科室负责。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二、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研制度1、成立项目研究组。项目研究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组员可以对已经形成的方案作进一步的探究,也可以另行开发一个新的课题。项目研究组双周召开一次指导教师会议。由组长召集,主要讨论课程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保证活动的有效实施。2、实行每月研究制度。每个月由1-2个项目研究组承担一次主题研究活动,推选1-2位教师,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