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计划生育第二胎条件及申请书范文 生育第二胎条件及申请书范文办理生育第二胎申请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XX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1.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这包括城镇居民及农村村民;2. 经指定机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3. 婚后一定年限(如5年)不孕(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育)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 夫妻为再婚(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的情况)的,原婚子女数量满足一定条件的(通常双方子女数量之和不超过2人);5.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且满足一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