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院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三条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活动以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本办法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第四条 学院对各项奖励的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公开民主的原则。第二章 奖励项目、比例及方式第五条 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社会活动优秀奖。(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部学生人数的1%,当选学生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二)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部学生人数的10%,当选学生颁发“三好学生”荣誉证书。(三)社会活动优秀奖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部学生人数的15%,当选学生颁发“社会活动优秀奖”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