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谷城县中小学学籍管理 一、关于转学转学一直是学籍管理中的重点,也是难点。为控制乱转学,在原学籍管理条例的基础上,9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普通初中学籍管理意见,制发了转学申报表,即对转学生实行申报制度。转学生需先申请,联系学校,经双方同意后由教育局审批。未经教育局审批,转出学校不得移交档案,转入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就学。近年来,有少数学校接收转学生时,根本不审查是否符合转学条件,不要任何手续,总是“先斩后奏”,擅自接收转学生,这种做法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学籍管理秩序。1、所有转学学生一律由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发给转学申请表,填清表中基本情况,特别是学号和年级(休过学的要注明),一式两份。小学转学不跨乡镇的由双方学校(转出学校及转入学校)签署明确意见后报乡镇中心学校批准。转出学校见到审批后的转学申报表后留下其中一份,给学生开具转学证明,移交学生学籍档案,并将该生的电子档案按网上异动程序移交电子档案。转入学校见到经过审批的转学申报表、转学证及学生档案后,方可接受该生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同时,在学籍网上将该生编入相应班级。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