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各意向受让方须经过相关许可,并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以下现场踏勘纪律:1、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踏勘联系人(石亮,电话)报名申请现场踏勘,并填报现场踏勘申请表,经许可后持济南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踏勘申请回执,在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并安排时间的踏勘要求;2、意向受让方代表人申请和到现场踏勘时,均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时需提交意向受让方公司的相关资质原件;3、踏勘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踏勘时不得进行拍照、摄像、录音。4、踏勘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转让方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5、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