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 第三条申请领取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办公场所2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二)生产经营的品种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的,应当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或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PCR扩增仪及产物检测配套设备、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等仪器设备,能够开展种子水分、净度、纯度、发芽率四项指标检测及品种分子鉴定;(四)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