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化中央地方合作,发展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思路创新;是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突出特色、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加强中国软件名城管理,发挥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集聚与创新提升,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城市的融合互动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软件名城是指积极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完成创建目标,达到创建标准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城市。第三条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以部省市合作为主要推动机制,以“统筹规划、联合推进、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发展创新”为原则,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推进管理。省级人民政府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支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