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口粮食加工储存企业备案一、事项名称:进口粮食加工储存企业备案二、申请条件:1. 企业生产加工环境整洁;厂区相对隔离;周边及厂区内无相关粮食作物植株生长。2. 有针对进口粮食装卸、转运、仓储、加工、下脚料处理等环节的防疫管理制度及措施,包括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内容,并明确责任条款及应急措施;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疫管理领导小组,各环节由专人负责,配备有2名以上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防疫人员;管理制度及措施应上墙,或放置在明显位置;企业应确保上述制度措施有效运行,并有相关记录。3. 装卸场地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地面平整、坚固、硬化,相对独立,有防雨水设施;卸货口附近有高度不低于2.5米、长度不短于10米的实体围墙(或具有同等防疫效果的遮挡物)。4. 企业仓储总体能力(含中转仓库)不低于5000吨。符合防疫、防鼠要求;有转运、进出库记录;有除害处理常用药剂及器械或设施。5. 日、年粮食加工能力分别不低于200吨、6万吨;每次申请量应与其仓储及生产能力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1000吨。加工工艺流程应确保破碎粮食及其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