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银行业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纳入监管评估基本条件一、申请将外包服务纳入监管评估的外包服务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软件开发服务类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含)以上,其他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 (二) 具有良好的股权治理结构,并能有效控制外包服务中的国别风险;(三) 公司治理良好,近三年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四) 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外包服务3年(含)以上,且至少为3家(含)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五) 社会声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因管理失责引发的达到银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中两起(含)以上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无违规行为和重大案件发生;(六) 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有效的风险治理架构和专职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团队,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审计工作;(七) 具备与所承担服务范围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体系,具有较为完善的服务质量、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