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阜新市清河门区一井“10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0月31日13时50分,阜新市清河门区一井(以下简称清河门区一井)东区6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28万元。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做出了重要批示。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阜新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11月1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辽宁省政府相关规定,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会同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清河门区一井 “10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井下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