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龙州县扶贫项目库编制指南根据自治区扶贫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4号)精神,为做好我县扶贫项目库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指南如下:一、编制依据(一)自治区扶贫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4号)(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23号)(三)龙州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二、总体要求(一)把握四个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扶贫宗旨、聚焦精准脱贫、严格入库管理。(二)严把四个时限。一是乡(镇)项目清单报送期限必须在2017年8月20日之前;二是下一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必须在当年12月底;三是项目调整期限必须在每年10月底之前;四是入库项目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三)做好入库项目分类。入库项目按照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生态保护、能力建设、金融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其他等进行分类,按类别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