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第三条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员工说话办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发挥员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二章 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作职责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建立,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