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公约的批准:1988年6月20日经第7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公约生效时间:1991年1月11日 中国的批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布关于批准的决定正式批准该公约(年月日)。中国的特别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约正文一、范围和定义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一切建筑活动,即建造、土木工程、安装与拆卸工作,包括从工地准备工作直到项目完成的建筑工地上的一切工序、作业和运输。2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在与最有代表性的有关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如存在此类组织)磋商后,可对存在较重大特殊问题的特定经济活动部门或特定企业免于实施本公约或其某些条款,但应以保证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为条件。3本公约还适用于由国家法律或条例确定的独立劳动者。第二条就本公约而言:(a)“建筑”一词包括:(1)建造,包括挖掘和建筑、改建、修复、修理、维护(包括清扫和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