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兴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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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仁兴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海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扶贫领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扶发201719 号)确定 2018 年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仁兴镇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推动扶贫领堿作风明

2、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二、基本原则(一)统筹推进,各司其责。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各村、各单位、镇纪委等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专项治理与常规工作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2 -(二)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三)集中突破,持续推进。到 2018 年底前

3、,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三、组织领导成立中兴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 长:黄 安 镇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李 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 组 长:陈世发 镇人大主席李华全 镇党委副书记王和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洪小姑 镇纪委书记王广宏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 彦 镇党委委员李勤俊 副镇长成 员:王平智 仁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尊文 美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 -徐日光 吴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世经 拾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康敏 岭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

4、兴平 松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茂臣 四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清强 西达居党总支书记、主任卢伟强 昆仑居党总支书记、主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下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王和民副镇长兼任,成员有毛予福、王严、陈敏、蔡仁和、吴启祥。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四、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一)“四个意识”不强。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主要表现: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党政一把手落实

5、扶贫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脱贫质量、关键节点抓得不紧,安排多,过问少,任务转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转给扶贫专干。工作思维习惯前松后紧,存在麻痹大意、厌战情绪等。- 4 -责任部门: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2.对党中央、省、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主要表现: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县重大决策部署开会传达多、表态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图阅” “安排部署”,说的多做的少,缺少抓落实。责任部门: 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

6、贫。主要表现: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和开展工作,都没有高度聚焦精准,在精准扶贫上图省事,一发(物资)了之、一分(产业分红)了之,因户施策,一户一策落实不到位,不愿意下“绣花”的苦功夫去开展扶贫工作,对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落实不到位,标准把关不严,精准脱贫质量不高。责任部门: 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主要表现:收入合账、扶贫手册登记事项与贫困户实际不服,存在造数据嫌疑。三保障落实不到位,达不到退出标准,存在脱贫不实现象。把转移性收入算进人均纯收入进而提高总收入,收入结构当中生产和务工占比不大,自我发展成效不明显

7、。- 5 -责任部门:扶贫办,民政办,危改办,学校,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5.对贫困户退出程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主要表现:对于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执行不到位,不顾及实际情况,脱贫质量,存在急躁冒进心理,造条件脱贫,凑数据脱贫,力求一脱了之,14 年、15 年人员回头看活动执行不到位对省办要求一年两次动态调整嫌麻烦,不如年终一起做。责任部门: 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二)责任落实不到位。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

8、确不落实。主要表现:党政一把手习惯于开会布置,交代任务,对于落实情况、碰到问题不主动研究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党委中心工作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行业部门对扶贫抓不紧不实,对脱贫增收贡献不明显。责任部门:镇纪委,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7.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主要表现: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自为战,多头下发通知知要求,没有实现全县一盘棋。职能- 6 -部门没有吃透上级的新要求、新部署,指导标准不统一。责任部门:扶贫办,民政办,危改办,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8.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主要

9、表现:对实际碰到的问题,没有认真解决研究,怕出事,问题上交,责任上交,由上级部门裁定,避免自己担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同程度存在。对“扶贫+” 、产业项目、内生动力激发等当前突出问题,缺乏认真思考,没有创造性解决问题。责任部门:扶贫办,民政办,危改办,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9.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主要表现:对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各级帮扶责任人的选派没有做到因村因户,重派不重管,教育管理培训落实不到位,帮扶作用发挥不明显等情形。责任部门:镇纪委,扶贫办, 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

10、三)工作措施不精准。10.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7 -主要表现:在精准识别方面,动态管理的宣传不彻底,边缘群体宣传存在死角,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员没有及时做返贫处置在精准退出方面,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没有真正召开,村镇两级验收走过场、走形式,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 、 “算账脱贫”,对贫困户退出不验收或者验收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错退问题等情形。责任部门(责任人):扶贫办,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11.部门出台的扶贫政策措施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出台政策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帮扶项目不

11、可持续,与贫因村、贫困户的衔接不够紧密,贫困群众参与度不高,实效差。责任部门(责任人):扶贫办,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12.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主要表现:个别成员单位工作局限于本单位的帮扶对象,进村入户也只满足于见个面、送些慰问品,对于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持续脱贫作用不大。责任部部门:扶贫办,各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3.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账册不及时归档。- 8 -主要表现: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公告公示执行不到位,重下拨、轻监管,缺乏后续跟踪管理些产业项

12、目存在投资风险大,项目档案管理混乱、缺项较多,资金使用效益低。责任部门:镇财政所、财务室、扶贫办,各村委会;14.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严谨,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主要表现: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目计划申报不严谨,对项目资金不会用、不敢用,资金长时间“趴”在账上基础设施项目质量不高,物资采购质量把关不严,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项目负责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不力,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情形。责任部门:镇财政所、财务室、扶贫办,各村委会;15.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主要表现:镇、村没有按规定及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

13、资金安排,行政村因村因户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没有覆盖到所辖自然村组,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较低,易引起群众的误解、猜疑和不满等情形。责任部门:扶贫办、镇财政所、财务室,各村委会;(五)工作作风不扎实。16.调査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9 -主要表现:调查研究局限于见个面开个座谈会,没有深入到贫困户家中。指导工作不透彻不到位,解决问题拖延,推诿。责任部门: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17.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主要表现:检查督查繁多,干部疲于应付。大会小会不停开,会议占用时间过多。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填表报数上,耗时费力,人为增加

14、负担。责任部门: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18,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一刀切。主要表现:热衷于打道“可视范围”内的花样项目,真正用在扶贫工作本质上心思不多,制度满屋,工作不转。脱贫标准由领导拍板决定。责任部门: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村委会;19.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主要表现:很少与与贫困户讨论自身发展,对扶志、扶智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倾向外围扶贫,激发内生动力不足,缺乏有力抓手,造成政策养懶汉现象,贫困户躺在政策的温床上。责任部门(责任人):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各村委会;(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20.督查巡査

15、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10 -主要表现:督査巡查工作没有深入挖掘,寻找核心问题,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没有跟踪到底,问责力度小,督査效果不高,对脱贫攻坚推动力度不大等情形。责任部门:镇纪委;21.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祖护包庇主要表现: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对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存在包庇心理,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以没有指标为由拒绝申请贫困户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知情不报,怕增加工作负担等情形。责任部门(责任人):镇扶贫办、各帮扶责任人;五、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从 1 月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一)研究部署(2018 年 1 月至 3 月)。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二)自查自纠(2018 年 3 月至 4 月)。各村各部门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集中整改(2018 年 5 月至 10 月)。各村、各部门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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