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 业务简介(概述)中国海关依法保护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违反法律规定进出口侵权货物的,由海关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受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二、 事项类型(非行政审批事项)三、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四、 办事指南(一)申请条件及义务1、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 2、权利人请求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义务:提交采取知识产权保护的书面申请,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