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审批办事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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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药生产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农业厅2018 年 8 月 30 日发布BSZN- 1100664000-2018- 1 -农药生产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农药生产审批申请。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生产的审批申请。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三)有对所申请生产农药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人员、仪器和设备;(四)有保证所申请生产农药质量的规章制度。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需要取得农药生

2、产许可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设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77 号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 2017 第 4 号)第二章、第三章全部条款;农药管理条例 、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 、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 2 -3、有固定的生产厂址;4、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

3、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5、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6、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7、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实地核查结论不合格;2、未达到规定条件和要求,整改不合格的。(二)依申

4、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1.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或者缩小生产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2.农药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范围或者改变生产地址的,应当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的,还应当进入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 (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同新办)3.新增生产地址的,按新设立农药生产企业要求办理。 (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同新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2、未达到规定条件和要求的。(三)依申请延续准予批准的条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

5、生产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申请书、生产情况报告等材料。-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2、未达到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四)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农药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申请补发。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批准:证件被依法注销或者因违法被吊销、撤销的不得申请补办。(五)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企业提出注销申请。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云南省农药生产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材料形式纸质/电子文件数量要求材料来源新办扩大生产范围改变生产地址新增生产

6、地址依申请变更到期延续补证注销备注1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2 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复印 件 同时提交 1份 由工商局核发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 复印 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5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简介及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从事农药生产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复印件同时提交1份申请人自备 6 生产厂址所在区域的说明 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7 生产布局平面图 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8 土地使用权证或者租赁证明复印件(加

7、盖公章) 复印 件 同时提交 1份 9所申请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以及相对应设施的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 4 -名称、数量、照片10所申请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产品质量标准及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复印件同时提交1份申请人自备 11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 复印 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12按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要求,所申请农药产品的三批次试生产运行原始记录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13 农药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复印 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8、 14 农药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份 申请人 自备 15生产情况综合报告,包括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工艺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变化情况,农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等原件 同时提交 1份 申请人 自备 16 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份 申请人 自备 17 农药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份 申请人 自备 18 生产情况报告 原件 纸质 1份 申请人 自备 19 农药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份 申请人 自备 20 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份 申请人 自备 21 农药生产许可证 原件 纸质 由农业厅核发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

9、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云南农业信息网(http:/)下载。八、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实地核查及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实地核查及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九、许可收费及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十、办理流程(一)取号或预约申请人可到服务窗口取号及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871-65737550。(二)申请1.窗口受理受理地址: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市万华路 169 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 10 路、55 路、105 路公交车到达。- 5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

10、:0018:00。节假日不对外办公。2.网络受理网址:http:/ 169 号,云南省农业厅政务服务大厅,邮政编码:650224。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4.传真受理电话及传真号码:(0871)65737550。(三)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审核受理后 5 个工作日

11、内完成书面审查,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技术评审和实地核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农药生产许可实地核查通知书做好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实地核查内容及要求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农药生产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 5 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该证件有效期届满90 日前提出申请。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农药生产许可证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付费),或

12、申请人直接到云南省农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十一、许可服务(一)咨询- 6 -1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5737550(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 政务微博网址:无。微博帐号:无;电子邮箱:。(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通讯地址:昆明市万华路 169 号。邮政编码:650224。2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网址:http:/ 169 号;大厦一楼。电

13、话投诉:(0871)65738357。网上投诉:www.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驻省农业厅纪检组;通讯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 号;邮政编码:650224。(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农业部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附件 1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不合格符合不予受 理情形需要补正材料发放 补正材料通知书 不予受理 ( 发放 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符合要求受理 ( 发放 受理通知书 )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现场审查现场审查 结果通知申请人整改合格在 1 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现场审查 结果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不予许可在 5 个工作日内获取办理结果决定公开到期不整改图 1 农药生产审批办事流程图- 8 -附件 2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适用于首次申请、扩大农药生产范围、改变或新增生产地址)企业名称: (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9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公章)住 所生产地址邮政编码 传 真电子邮箱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固定资产(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联 系 人电子邮箱申请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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