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再融资审核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再融资行政许可主要包括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优先股、可转债、分离债、公司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债等。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再融资申请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一、基本审核流程图二、再融资申请审核主要环节简介 (一)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初审会 反馈会 受理 反馈意见回复 发审会 封卷 发审委意见回复(如有) 核准发行报送会后事项文件(如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