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实 施 方 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二 00 五年三月2目 录一、普查目的 .1二、组织机构 .2三、普查原则 .2四、普查对象和范围 .3五、普查内容 .4六、调查方法 .6七、质量控制 .7八、普查技术报告 .9九、进度安排 .12十、联系方式 .13十一、附件 .141为全面推进和加快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有关安排及下一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4144 号),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现有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
2、于对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普查的通知(环办函2004631),部署了该项工作。开展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是国家环保总局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推进规划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普查目的开展本次普查工作的目的主要有:(1)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全国现有、在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技 术水平、投资水平、主体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等;(2)掌握处置设施环保措施和达标排放情况;(3)掌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监督管理情况。本次普查行动,将为全面掌握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建立设施管理的动态档案和数据库,全面
3、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提供决策依据。2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环保总局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来自总局污染控制司、规划 财务司、科技司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污染控制司固体处,具体负责组织普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等。成立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为主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调查表,统一普查技术体系,包括普查方法、技术路线、数据处理方法、各项
4、指标含义等,统一技术问题的解释和回答,加强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制。本次普查工作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人员、工作经费,研究制定本辖区内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内普查工作,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强与国家环保总局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三、普查原则实事求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以 资料收集、摸清现状为主要目的,务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我国当前危险废3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情况,所有数据、材料不用做处罚、执法依据,不以普查结果作为考核各地环保工作依据,也不将本次专项调
5、查数据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指标挂钩。力求全面: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涉及到立法、收费、 许可证、管理、污染、处置技术 、处置量等方面,不漏项,不重复,即使处置设施不符合标准、没有获得许 可证的,也应纳入调查范围,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力求所有的危 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均列入普查范围,建立我国危险废 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管理的基础数据库。系统梳理:以省为单位进行组织,以地级市或地区为单位进行调查,以处置设施为对象,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 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等,将通过经营许可证、排污申报、环境影响 评价、专项检查等各种口径掌握的数据系统理顺。四、普查对象和
6、范围本次普查主要以全国现有和在建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为对象,同时还包括“非典”期间应急建设的医疗废物焚烧炉以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危险废物是指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确定的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包括三种类型,即(1)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处理处置社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2)由企事业单位附属的同时还接受社会其他单位委托,处理处4置的危险废物设施。 (3)利用其他设施处理处置(如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本次普查不包括完全处理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
7、和医疗废物的设施。处理处置是指以实现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为目的的行为。现有设施是指截止到 2005 年 4 月底前完成基本建设、投入试运行或正式运营的设施。在建设施是指现已进入施工阶段并预计能于2005 年 12 月底竣工、投入试运行的设施。投入运营后但长期停运或者废弃的设施不在普查范围内。各地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但是在 2005 年 12 月前不能建成的规划项目,不纳入本普查范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是指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对危险废物中可利用的成分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的设施,不包括将废物交换用作原材料的生产设施。一次性医疗器械回收企业也应纳入调查范围。本次普查范围不限于
8、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设施,也不限于达标排放的设施,对于一些前期工作程序和技术水平并非完善的设施,只要符合上述普查范围,一并开展普查工作,摸清底数。五、普查内容本次普查内容包括现有和在建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情况、污染治理和排放达标情况以及对设施的环境监督管理情况等三个主要方面。具体包括:地方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等。5普查采取以填写调查表为主的方式进行,同时辅以处置企业的说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普查结束后,编制普查
9、技术报告。调查表主要以处置设施为对象,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环保总局普查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制,各指标含义和统计口径全面 统一。有关调查表和处置企业说明材料的要求分别见附录 1 和附 录 2。根据普查内容,调查表分为基础数据类、设施基本情况类、污染治理类和监督管理类等四种类型,共计 9 张表格。基础数据类包括:表 1 社会经济和工业危险废物基础数据调查表,表 2 医疗卫生事业和医疗废物基础数据调查表;设施基本情况类包括:表 3 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情况调查表,表 4 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情况调查表,表5“非典 ”应急焚烧炉建 设情况调查表,表 6 在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情
10、况调查表,表 7 在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情况调查表;污染治理类包括:表 8 现有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污染治理状况调查表;监督管理类包括表 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情况调查表。从表格的填写主体上可以将调查表分为省表、市表和设施表 3 类,其中省表和市表主要由普查人员填写,设施表主要由企业和普查人员填写。如表 1、表 2、表 9 由省级、市级普查人 员填写,表 3表 8 可以由设施所在的企业填写,也可以由普查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填写,普查人员必须对企业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和确认。表 3表 8 一个企业一行,经地市 审核后集中填写上报。省表和市表结构相同,省表逐行填6写各地市信息,最后一
11、行填写全省的汇总和分析数据。本次普查基准年为 2004 年度,对于部分 2004 年数据难以获得的,可以采用其他年份数据,但需要说明。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各地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各地也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列或新的表格。六、调查方法本次调查的技术路线如图 1 所示。省级 普查办组织培训,发放调查表填写市级表 企业填写基层表上报市级表填写省级表核实确认编制普查技术报告上报总局普查办核实确认并验收部署工作、 组织培训核实确认7图 1 调查的技术路线各省级普查办公室将调查表下发到各地市,各地市普查人员根据各地设施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地填写普查表。企业除填写调查表外,还应就有关内容提供更加全面、深入
12、的文字说明材料。地市上报材料除调查表外,还应提交数据说明和各处置企业的文字说明材料。省级普查办公室对各地市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认,在此基础上,填写省级调查表,并 对各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写普查技术报告。该技术报告应详细反映数据分析 过程、分析结论以及工作建议,该报告的编制要求详见 后文。省级普查办公室上报材料除普查技术报告外,后附省级调查表和各 处置企业的文字说明材料。省普查办公室填写表 1、表 2 时,除对各地市数据汇总外,全省数据栏中的数据应根据省级环境统计资料、卫生统计资料等填写,不得直接由各地市加和得出。填写表 9 时,除对各地市发放的许可证汇总外,还应 填写省
13、环保局发放的许可证的有关情况。七、质量控制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普查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8组织机构上,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领导下,环境规划院专门成立一支技术指导小组,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技术 指导和支持。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本着精干、高效的原 则,抽调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各级普查员必 须经过上级普查办公室的业务培训后方可开展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和地方各 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质量控制强调不漏项、不重复,力求数据准确。要以经营许可证发放对象和数量为主线,摸清处
14、置设施的大数,但同时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环 境管理等掌握的情况,务求所有的处置设施均纳入调查范围。要求各省、各地市 对各类处置设施进行统一编号,注意部分处置设施兼有焚烧、填埋、 综合利用等多种工艺,以及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情况,此时处置设施数不能重复计算,需要注意其中的对应性。数据控制上,地市承担基础数据的校核,地市调查数据必须做到多方位核对, 调查数据和信息要与抽查复核数据进行核对,要与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排污申报、 “三同时”验收材料、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等进行核对,要与以往统计资料进行核对。省级承担汇总数据的评估,省普查办应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抽查与评估,省级调查数据必须做到随机抽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以此作为评价数据质量的主要依据。为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调查时必须全面、深入。采取自查与典型抽查相结合。表 1、表 2 可直接利用原有数据填写。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普遍采取自查方式,统一工作方法和程序。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判断自查质量,发现问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