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加强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三条省社科规划课题要着重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着重研究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着重研究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加强应用研究的同时,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发展交叉、边缘、新兴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发展我省优势学科和加强特色学科建设。第四条省社科规划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有条件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