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部 长 陈 竺二一年三月四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第五条 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