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才市场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相关职业资格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及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本资格共分为高级客运员、高级调度员、站务员、值班员、助理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和高级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第四条: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全国轨道交通专业评审委员会共同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为保证资质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和全国轨道交通专业评审委员会联合责成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和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办公室负责认证的具体工作。第六条: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和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办公室在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和全国轨道交通专业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标准的修订;教材与教学文件编写、印刷和发行;组织专家对培训师进行培训和评审;制定培训大纲、考试大纲与建立题库;组织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