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自治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二)工作目标在全区遴选21所医院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提供依据。二、组织管理自治区卫生厅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试点医院和试点病种,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