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规范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27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管。第三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负责全区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管理。盟市或者有管理权限的旗(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核验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依法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第五条 国家或者自治区对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