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创业培训工作标准化流程 责任单位: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中心) 工作对象: 创业培训对象为旗内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对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创业实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后续支持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促进其创业成功。 工作依据: 1、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08120号) 2、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认证和证书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 工作标准: 创业培训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机构认定,统一师资管理,统一证书发放。 工作时限: 在开展创业培训时,必须在开班前7天内,填报“创业培训开班申报表”和“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表”,经市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并下达“创业培训讲师授课任务派遣通知书”后方可开班。 工作流程: 业务流程 (1)实行培训实名制管理。参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