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包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害,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1.3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般(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较大(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