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山区建设工程预选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南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等。(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太阳能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第三条【小型建设工程】本办法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招标限额标准的建设工程。第四条【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