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确保为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提供实验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条 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审议、决策和监督机构,致力于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支撑与骨干作用,发挥学校整体优势,优化配置学校资源。第三条 我校实验室分为教学实验室和学科科研实验室两大类。教学实验室主要承担本科和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兼顾科研;学科科研实验室依托学科建设,主要承担科研任务,兼顾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实验任务。第四条 为使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组 成第五条 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校长担任,副组长1名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