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华县司法局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司法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团结敬业、求实创新、高效廉洁、争创一流”的司法行政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司法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州司法局的指导下,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三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四条 县司法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编制并执行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第五条 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安排,忠于职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高效廉洁、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六条 县司法局实行党组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