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引导和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46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教201441号)和,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多元普惠幼儿园。第三条 多元普惠幼儿园是指符合各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优质公办园、个人等多方社会力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接受政府补助,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第二章 申报和认定第四条 由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优质公办园、个人等多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均可申报。第五条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每年负责对新申报多元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