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合规员管理办法 合规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合规风险,完善合规组织架构,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XX省农村信用社合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员,包括专职、兼职合规员。 专职合规员是指合规部门专职从事合规管理的人员,兼职合规员是指本行在各职能部门、各经营单位设置的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施行合规政策的人员。 兼职合规员由经营单位副行长或职能部门副职人员担任,未设副行长的经营单位由主管会计担任,未设副职人员的职能部门由熟悉条线业务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三条 合规员应当尽职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合规政策,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第四条 合规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获取必要的信息,其他人员发现违规行为、风险点或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向合规员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合规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