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探讨顾越利,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教授。行政诉讼是法治社会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通过“司法审查”有效制约行政权力,可以保证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与社会发展的正常。我国确立并施行行政诉讼制度以来,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近年来,我国社会快速发展和转型,使原有的“官”“民”冲突更为明显。大量的行政争议考验着我国现有的司法审查机制。在现有的政治体制框架内如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研究的重点与热点。“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是学术界与司法界智慧的产物,其已在全国各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实践。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与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当前我国行政审判工作的双重任务,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即为更有效地完成行政审判工作而施行的具体工作措施。“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基本内容及目标在于:行使司法审查权的人民法院与行使行政管理权的政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提高政府行政决策及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