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营销人员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完善营业部经纪业务营销管理体系,建立一支优秀稳定的证券营销队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是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薪酬与绩效考核指导意见(2010修订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类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指导意见(2010修订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0修订版)为依据,结合营业部情况,在公司及分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是营业部营销人员薪酬与考核的基本依据,为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适时性,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市场变化及分公司指导意见适时修订。第四条 释义一、营销类员工是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人员。营销人员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统称“客户经理”。二、证券经纪人是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人员。证券经纪人接受公司统一管理,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