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住院+意外) 为了配合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缓解职工因患病或意外伤害造成的生活困难,根据长春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长春试行)(以下简称本计划)。第一章 参加条件 第一条、凡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不含退休及退休返聘人员),均可参加本计划,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每个单位参加本计划的人数不得少于在职职工的80%,在职职工总数不足200人的必须100%参加,且人数不得低于50人。 第二条、由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办理参加手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当月或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通知单及其复印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人数证明。须填写清晰完整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申请书。第三条、基层单位工会有责任向会员宣传、解答保障计划的内容,使会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