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市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的室内给排水、采暖和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厂区的室外给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资料的管理。质量控制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采用规定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津资K-1(通用)统一用表记录,并采用规定中“ 记录汇总表津资K-5(通用)统一用表整理汇总。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主要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必须采用规定中“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主要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津资K-S2-1(通用)统一用表进行记录;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必须采用规定中“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津资K-S2-2(通用)统一用表进行记录;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必须采用规定中“ 材料汇总表津资K-3(通用)统一用表进行汇总整理。2.0.1主要材料的进场检查验收应按批抽查和记录,检查验收应包括实物和质量证明文件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