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习旅游法心得体会 篇一:关于旅游法知识培训的心得体会 关于旅游法知识培训的心得体会 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旅游纠纷处理是旅行社经营管理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问题。新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旅行社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对处理违规行为作出相应规定。特此,外航国旅行政人事部于9月3日下午组织了新旅游法的培训。此次培训学习分为四块大内容:一、旅游法立法概况 二、旅行经营者规则解读三、其他相关规定解读 四、积极应对调整。 本人特别对“相关规定的解读”作了详细学习和解读。如: 第28条新增条件 1、必要的导游、领队、数量没有明确 2、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 3、包价旅游服务:吃住行游 4、两项以上的服务叫包价旅游,只有专属旅行社执行,其他不可以 第29条:境内旅游代替国内旅游 第30条:不得非法使用经营许可证;转让,出租,出借,即挂靠,承包 罚则:处一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旅游部、工商部门);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增多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