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建设厅文件安徽省人事厅文件建人200638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建委、人事局:现将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 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非国有建设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 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