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行业自律检查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以会员管理为中心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促进会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和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业自律检查是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每年对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履行会员义务情况进行的常规性检查。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山东省辖内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团体会员、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自律检查办法另文明确。第四条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负责对团体会员、执业会员实施自律检查。第二章 行业自律检查内容第五条 团体会员检查内容(一)执业情况。是否遵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执业准则及有关规则。(二)内部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严格有效;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