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一、总 则(一)为加强全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计划的实施和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财字20119号,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特制定本细则。(二)按照“统一标准、全面提高,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总体推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各地可根据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二、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一)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由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下同)政府负责实施,以县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省对市实行目标管理,市、县实行严格的工程项目管理。省政府成立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