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条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考核、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工作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1、执业人员状况:包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