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2015年(共1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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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2015年(总分:150.01,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该条文的罪状形式属于_。(分数:1.00)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解析:考点 罪状的种类 解析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共存形式、引证罪状。简单罪状是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罪状。叙明罪状,是指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罪状。空白罪状是不直接叙明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出该罪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罪状。引证罪状是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的罪状。本题的法律条文具体描述了犯罪的手段特征“暴力、威胁方法”以及主观目的“拒不缴纳税款”,属于叙明罪状,故选B。2.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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