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工业大学用户部门零散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用户部门零散采购工作,明确部门职责,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是采购项目经费预算在20万元人民币(不含2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如工程类)的采购。第三条 用户部门零散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贯彻“程序正义、权力制衡、终身留痕”的廉政风险防控精神。第二章 采购程序第四条 采购项目经费预算在3万元及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实验耗材除外)(一)各学院和具有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每季度总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科研经费总量的2.5%(或100万元),其他用户部门每季度总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二)用户部门指定专人通过招投标中心网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