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铁应急发0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二、考核内容1.值守应急工作情况,包括值守应急规章制度、值班记录、批示运转、上传下达等情况。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包括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信息报告、协调处置等情况。3.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各种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等情况。4.突发事件信息预测预警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包括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送等情况。5.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科普工作情况,包括应急管理宣教活动开展和宣教材料发放、应急管理培训班开展和参与情况、应急知识普及和“四进”等情况。6.管委会应急办交办事项和应急管理其它有关工作完成情况。三、考核方式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实行日常监控和年度考核,由管委(区政府)应急办组织实施。各被考核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