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面规范我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一级会计核算单位,二级会计核算单位参照本规定制订本单位的报销规定,报财务处备案。第二章 经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包括应税票据、非税票据、西北工业大学内部结算统一票据和学校财务处统一印制的领款凭证。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应具备下列要素:1.凭证的名称、填开日期、填开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经济业务内容须具体、清楚,否则应由填开单位附加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2.应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非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统一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4.学校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