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惠农办201217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各县(区)农业局,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财政局,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为切实抓好我市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建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惠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汇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印发 农村 制度 通知惠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7日印发 惠州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实行预决算制度,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充分听取成员对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节约开支的合理化建议,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生产经营、财务收支、收益分配、资产购置等应当实行年度综合预决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程建设、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项目